2015年11月北京市非學歷證書考試將于11月14日、15日在西城區(qū)、朝陽區(qū)、海淀區(qū)進行,具體開考的證書和課程詳見附件1。本期報考將使用新的北京自考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考生可憑準考證號或身份證號和原系統(tǒng)報考密碼登錄“自考業(yè)務大廳”,進入考生“個人中心”進行報考,F將報考工作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冊與報考
(一)注冊、報考流程
1.注冊要求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號辦理新生注冊,同時具有居民身份證及其它有效身份證件的考生,必須使用居民身份證件號進行注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國家教育考試前要求考生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及有關要求的通知》(教學廳[2004]3號)精神,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在進行注冊、報考的同時須確認《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未對此項程序予以確認的不能辦理注冊、報考手續(xù)。
2.填寫注冊信息
考生須進入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edu.cn)“自學考試—自考業(yè)務大廳”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聯系方式等,設置登錄密碼。注冊時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要求藍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
3.報考課程及現場確認
網上注冊信息填寫完成后,考生可進入“個人中心”,添加證書、報考課程。委托開考證書(中國物流職業(yè)經理資格證書、中國采購與供應管理職業(yè)資格證書、能源管理師職業(yè)能力水平證書)的添加及報考由中交物教教育咨詢服務中心負責,地址:東城區(qū)燈市口大街100號419室,電話:84001859, 84016137, 84026812。新生須在注冊結束前(9月23日中午12:00前)完成課程報考,以查看現場確認區(qū)縣,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本人憑有效身份證件到現場確認區(qū)縣確認個人身份信息,領取“新生注冊回執(zhí)單”并按照“新生注冊回執(zhí)單”上的提示,進入“個人中心”,輸入現場確認驗證碼完成注冊。現場確認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照片)將不能更改。
4.繳費
(1)報考劍橋金融管理、商務管理證書及能源管理師職業(yè)能力水平證書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成功后、報考結束前,在網上繳費完成報考。報考結束前可增報其他課程。
(2)報考中國物流職業(yè)經理資格證書、中國采購與供應經理職業(yè)資格證書的考生,此2類證書不實行網上繳費,由中交物教教育咨詢服務中心負責收取報考費,并于10月30日前向北京教育考試院繳納費用。報考結束前可增報其他課程。
5. 本期只注冊不報考的考生,注冊無效。注冊、報考但未現場確認身份信息的考生,注冊無效,報考信息將被取消。注冊、報考、現場確認成功但未繳費的考生,注冊無效(下期參加考試須重新現場確認身份信息),報考信息將被取消。
(二)時間及相關事項安排
1. 注冊時間:9月20日中午12:00至9月23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辦理。
2. 現場確認身份信息時間和地點: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點為現場確認區(qū)縣的自學考試辦公室。新生確認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 繳費時間:現場確認身份信息成功后,憑“新生注冊回執(zhí)單”上的現場確認驗證碼完成驗證,即可網上繳費,結束時間為9月25日17:00,逾期不予辦理。
二、 報考、繳費相關事項
1. 報考、繳費時間: 9月20日中午12:00至9月25日17:00,逾期不予辦理。
2. 考生須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edu.cn)“自學考試—自考業(yè)務大廳”,登錄考生“個人中心”,進行本期考試的報考與繳費。
3. 考生在報考筆試課程前須先選擇考試區(qū)縣(各證書開考區(qū)縣見附件2),根據開考計劃選擇報考課程,確認無誤后繳費。報考期間,考生可隨時查詢、修改和補報筆試課程以及查詢繳費狀態(tài),但已繳費課程不能退報。非委托開考證書考生可直接在網上變更考試區(qū)縣和增加證書,不需額外繳費。報考結束后,考生可以在“個人中心”中查看報考信息及繳費狀態(tài)。
4. 實行網上繳費的支付平臺為易寶支付。報考成功的標志是所報考課程的繳費狀態(tài)為“已繳費”,考生應核實銀行成功扣款。
報考收費標準:
劍橋金融管理、商務管理證書:90元/科次。
能源管理師職業(yè)能力水平證書:30元/科次。
三、參加考試相關事項
1. 補辦準考證、更正注冊信息的考生須在新生現場確認期間到現場確認區(qū)縣(注冊區(qū)縣)或本期報考區(qū)縣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
2. 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本期新生準考證領取地點為注冊區(qū)縣的自學考試辦公室;補辦或更正注冊信息(非新生)的考生準考證領取地點為所辦理業(yè)務的區(qū)縣自學考試辦公室。
3. 查詢《考試通知單》時間和方式:查詢時間為10月20日至考試結束。方式為網上查詢,考生可進入“個人中心”->業(yè)務辦理,查詢所報考課程的具體考試地點,并可下載、打印《考試通知單》。
4. 參加筆試課程考試時,考生務必攜帶2B鉛筆、橡皮及黑色字跡的簽字筆。
四、成績發(fā)布
本次考試的成績將于2016年3月1日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