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普通高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16號)要求,切實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
省內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茟獙卯厴I(yè)生;從我省應征入伍,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二、報名工作
(一)報名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優(yōu)良,學習成績優(yōu)秀,身心健康,符合選拔本科院校的其他條件要求。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符合條件的考生須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專升本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
(三)資格審查
選送院校對申請參加專升本考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統(tǒng)一報名。報名通過的學生名單須在選送院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考試工作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4月20日至21日進行,考試科目不得少于三門。其中,公共基礎課《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由全省統(tǒng)一命題(考試大綱參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學!皩I尽被A課考試大綱》執(zhí)行)!洞髮W英語》考試時間為4月20日上午9:00-11:00、《計算機基礎》考試時間為4月20日下午15:00-17:00。其他考試科目由選拔本科院校自行命制,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4月21日。外語類和藝體類專業(yè)考生是否參加《大學英語》統(tǒng)考以及占總分的權重等,由選拔本科院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二)考試組織
專升本考試工作由選拔本科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键c一般設置在選送院校,原則上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選送院校要合理安排考試期間的教學計劃或其他考試安排,避免因教學活動影響考試組織。
四、評卷和成績發(fā)布
各選拔本科院校要集中組織試卷評閱,確保評卷質量。評卷期間評卷場所及試卷保管室要實行全天候錄像監(jiān)控?荚嚦煽儜哉角劳ㄖ饔嘘P選送院校和參考學生本人。
五、錄取工作
(一)招生計劃和錄取方式
專升本實行“計劃一次下達,錄取一次進行”,不得進行遞補錄取,嚴禁臨時新增專業(yè)和計劃,嚴禁將不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調劑院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yè)生專升本招生單列計劃、單獨錄取。錄取順序與上年一致。
錄取工作由選拔本科院校負責。各選拔本科院校按照教育廳核準的招生計劃,根據本校制定的錄取辦法,核準考生各項信息,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須經選拔本科院校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并在學校官網首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由于工作失誤等其他因素造成的錄取遺留問題,由選拔本科院校與選送院校協(xié)商妥善解決。
(二)錄取照顧政策
1.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免試。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專科應屆畢業(yè)生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免試升入對口本科高等學校學習。
2.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以下兩類退役大學生士兵可申請專升本免試:⑴全日制普通?圃谛Iê律⿵奈沂魅胛,退役后復學并于畢業(yè)當年報名專升本的;⑵全日制普通?飘厴I(yè)生從我省應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過免試政策的除外)。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申請辦法及省外院校退役大學士兵報名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文通知。
3.實施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yè)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過渡期內,繼續(xù)安排適量專升本招生計劃,用于招收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茟獙卯厴I(yè)生,進行提前單獨錄取,錄取比例20%。
4.相關高?衫^續(xù)執(zhí)行原有其他錄取照顧政策,認真做好公示及解釋工作,并報我廳備案。2024年起,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執(zhí)行全省統(tǒng)一的錄取照顧政策。
六、關于收費
專升本學生的考試費、學費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各高校不得違規(guī)收費。
七、入學資格復查及教學管理
專升本學生在錄取學校新學期入學報到時,須提供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飘厴I(yè)證書,錄取學校應予以核對確認,對未取得?飘厴I(yè)證書的取消專升本入學資格。
專升本學生入學后編入本科相應專業(yè)三年級,其在專科階段所修課程的成績應由錄取學校給予認定后記為本科成績。已實行學分制的選拔本科院;驅I(yè),對專升本學生的學分認定,原則上不得低于該專業(yè)學生畢業(yè)時應修總學分的40%。不同高校、不同專業(yè)專升本學生的學分認定由錄取學校與選送院校共同商定。未實行學分制的高;驅I(yè)參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學籍管理、電子注冊及畢業(yè)證書發(fā)放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高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層層壓實安全責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二)制定招生簡章,加強宣傳引導。選拔本科院校要制定并公布本校2023年專升本招生簡章,并于3月8日前報我廳審核備案。各高校應將我廳備案后的招生簡章在學校官網公布。
(三)開展綜合治理,嚴格培訓監(jiān)管。加強涉專升本考試培訓機構的規(guī)范治理,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培訓,嚴禁任何培訓機構在校內舉辦或變相舉辦專升本相關培訓,嚴禁以任何形式將培訓與專升本報名資格掛鉤。
(四)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jiān)督。各高校要公布咨詢和違規(guī)違紀舉報電話,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問題。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舉報電話:(028)86112616、(028)85177941,郵箱:gxxsgzc@163.com、yjscrgxzsc@163.com。
四川省教育廳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