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和部分國外合作項目等繼續(xù)面向在國外留學人員進行選拔。各項目選派辦法已在國家留學網(wǎng)“出國留學”有關項目專欄()公布。
現(xiàn)將我領區(qū)受理事宜通知如下,歡迎符合條件的中國留學人員積極申請:
一、受理范圍
1. 中國駐蒙特利爾總領館負責在加拿大魁北克省和新不倫瑞克省高;蚩蒲袡C構正式注冊的自費和國家公派中國籍留學人員的申請、審核和推薦工作。
2. 在上述兩省高;蚩蒲袡C構正式注冊的全日制留學人員因疫情等原因滯留在國內的,視同正在國外留學的人員,如符合相關項目申請條件,可通過我館進行申報。
3. 國內學校在籍學生在國外交流期間,應由國內學校推薦,不通過我館申報。
4. 已完成學業(yè)且已回國人員,視為國內申請人,應通過國內單位申報。
二、有關項目
(一)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
1. 選拔范圍
高水平項目和藝術類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面向以下三類人員選拔:國家公派或自費留學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在國外獲得碩士學位離校不超過一年的人員(不包括畢業(yè)離校已回國人員)、自費留學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
其中,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應繼續(xù)在本校攻讀博士學位(因導師工作變動學生隨之轉學的情況除外),申請時須出具就讀院校注冊證明、現(xiàn)任指導教師的同意函。
自2023年起,藝術類項目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不再面向海外申請人。
2. 時間安排
2023年3月10日0時-31日24時(北京時間),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提交申請材料。
4月-5月,專家評審。
5月底,公布錄取結果。其中高水平項目中外合作獎學金的錄取結果需與外方確認后陸續(xù)公布,時間略晚于該項目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的錄取時間。
3. 注意事項
高水平項目、藝術類項目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均不資助學費(允許外方收取少量注冊費等費用),此部分人員申請時應已獲得外方全額學費資助或免除全部學費。
高水平項目、藝術類項目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請不予受理:申請人為本科在讀的;申請人為碩士在讀,但不屬于應屆碩士的;申請人碩士畢業(yè)已經離;貒模簧暾埲艘堰M入博士二年級及以上階段的;外方未免除學費或未提供全額學費資助的。
(二)國際組織人才培養(yǎng)項目
該項目下設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和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yǎng)項目。每個子項目分成兩個渠道:一是單位或個人自行聯(lián)系渠道,即申請人自行聯(lián)系國際組織崗位后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派出;二是國家留學基金委合作渠道,即國家留學基金委根據(jù)與有關國際組織(或國外高校)的合作協(xié)議公布遴選通知,申請人按要求提交申請。
1.選拔范圍
(1)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單位或個人自行聯(lián)系渠道)面向國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學士及以上學位獲得者選拔。申請時須已獲得國際組織實習崗位正式錄取通知,且剩余實習期限不少于3個月。
(2)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際組織合作渠道)面向國外應屆碩士、博士畢業(yè)生(含畢業(yè)一年內學生)選拔。申請人無需提前獲得國際組織實習錄用函,但應根據(jù)公布的崗位需求明確1個意向崗位。
(3)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yǎng)下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高校合作渠道)面向具有連續(xù)6個月(含)以上國外學習或工作(含實習)經歷的國外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獲得碩士學位人員或獲得學士學位且同時具有6個月(含)以上國際組織實習/工作經歷人員選拔。申請人需已獲得國外院校正式邀請信/入學通知書。另,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yǎng)項目(單位合作渠道)僅面向國內高校實施。
2. 時間安排
(1)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單位或個人自行聯(lián)系渠道):申請人可隨時登陸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平臺網(wǎng)上報名,同時向我館發(fā)送郵件進行申報說明。
(2)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有關國際組織合作渠道)、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yǎng)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高校合作渠道),申報受理時間以屆時公布的遴選通知為準,請隨時關注國家留學基金委發(fā)布的有關信息。
(三)國外合作項目
請登錄國家留學網(wǎng)“出國留學-項目檢索”專欄查詢相關信息(https://bg.csc.edu.cn)。
三、申請辦法及工作安排
對在外留學人員,采取“個人申請、駐外使(領)館審核推薦、國內專家評審、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1.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請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材料。
2. 確保信息和材料準確、真實和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信息平臺使用說明詳見國家留學網(wǎng)“出國留學-留學基金委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表說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
3. 我館領區(qū)不要求郵寄紙質申請材料。請在信息平臺正式提交申請后,將簡要申報信息發(fā)送電子郵件至我處,特別是不定期申請的國際組織實習項目,以便及時在系統(tǒng)平臺接收審理。
4. 錄取結果將通過國家留學網(wǎng)和信息平臺公布。屆時申請人可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詢錄取結果,下載打印錄取文件。
四、聯(lián)系方式
中國駐蒙特利爾總領館教科文處
電話:1-514-4196748轉612
電子信箱:montreal02@lxgz.org.cn
中國駐蒙特利爾總領館
2023年2月24日